KMM-257

音響檔案規格

關於AAC、MP3、WMA、WAV和FLAC

可播放的AAC/MP3/WMA/WAV/FLAC檔案(以下稱為“音響檔案”)和媒體模式具有以下限制。規格以外的音響檔案可能無法正常播放,或者檔案和檔案夾名稱可能無法正確顯示。

可播放的音響檔案

MP3 擴展名 .mp3
模式 MPEG-1/2 Audio Layer-3檔案
傳輸位速率 8~320 kbps / 可變位速率
取樣頻率 8/ 11.025/ 12/ 16/ 22.05/ 24/ 32/ 44.1/ 48 kHz
混合立體聲
ID3 Tag (版本1) 版本1.0/ 1.1 (標題/藝術家/專輯)
ID3 Tag (版本2) 版本2.2/ 2.3/ 2.4(標題/藝術家/專輯:不兼容圖像播放)
WMA 擴展名 .wma
模式 符合WMA的檔案
(用於Windows Media Player 9或者此後採用新功能的檔案除外)
傳輸位速率 32~192 kbps / 可變位速率
取樣頻率 8/ 11.025/ 12/ 16/ 22.05/ 24/ 32/ 44.1/ 48 kHz
DRM檔案
專業的
無損的
聲音
WMA Tag (內容說明) (標題/藝術家)
WMA Tag (擴展的內容說明) (WM/專輯標題)
AAC-LC 擴展名 .m4a
模式 使用AAC-LC格式編碼的 ".m4a" 檔案。*1
傳輸位速率 8~320 kbps / 可變位速率
取樣頻率 8/ 11.025/ 12/ 16/ 22.05/ 24/ 32/ 44.1/ 48 kHz
DRM檔案
2聲道
多聲道
ID3 Tag (版本2)
iTunes m4a Meta-data (歌曲資訊) (標題/藝術家/專輯)
WAV 擴展名 .wav
模式 WAVE檔案 (線性PCM)
取樣頻率 44.1 KHz
比特數 16位
聲道 立體聲/單聲道
FLAC 擴展名 .flac
模式 Free Lossless Audio Codec (FLAC)
取樣頻率 8/ 11.025/ 12/ 16/ 22.05/ 24/ 32/ 44.1/ 48 kHz
聲道 立體聲/單聲道
比特數 16位
壓縮級 0/ 1/ 2/ 3/ 4/ 5/ 6/ 7/ 8

不得對非音響檔案附加這些擴展名, 否則這些非音響的檔案將產生巨大的噪音輸出而可能損壞揚聲器。

設有複製保護的檔案無法播放。

由於編碼軟體的設置、USB裝置的類型和/或錄音條件,音響檔案可能無法播放。

本機不兼容壓縮格式標準的昇級和附加規格。

由於音響檔案的錄音條件,有時播放時間不能正確顯示。

最佳設定無法用於使用可變位速率編碼的歌曲。

*1 AAC檔案相當於使用iTunes編碼的MPEG4 AAC檔案(.m4a)。

根據記錄媒體的性能,WAVE檔案的音響可能中斷。

可播放的存儲媒體檔案系統

USB裝置 檔案系統(Windows) *1 FAT12
FAT16
FAT32
檔案系統(蘋果電腦)
檔案系統(UNIX)

*1 多區段:不兼容(某些USB裝置可能設有多區段,因此無法透過Windows操作系統看到。)

檔案和檔案夾的階層限制

USB裝置 檔案夾階層的最多數量 8
檔案夾的最多數量(每個裝置)*1 999
檔案的最多數量(每個檔案夾) 999
檔案的最多數量(每個裝置) 20480

根據諸如檔案階層和檔案夾結構等記錄條件,開始播放可能需要一些時間。

*1 包括根檔案夾(頂層的檔案夾)。在電腦上顯示的檔案夾數量少一個。

可以顯示的最多字符數量

檔案/檔案夾名 64 字符
MP3 ID3 Tag 版本 1.x 30字符
版本 2.x 64 字符
WMA內容屬性 64 字符
AAC歌曲資訊 64 字符
WAV 64 字符
FLAC 64 字符

字符數量取決於字節單位。

檔案/檔案夾名的字符數量包括擴展名。

本機可顯示MP3 ID3 Tag的以下版本:版本1.0/1.1/2.2/2.3/2.4

無法顯示AAC ID3 Tag。

音響檔案的播放順序

音響檔案按照檔案名稱的順序播放。可以透過對檔案夾中的檔案編號規定播放的順序。

檔案夾 : 檔案夾
音響檔案 : 音響檔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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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USB裝置

USB裝置的使用注意事項

本機可播放存儲在具備USB端口的快閃記憶體以及數碼音響播放器內的音響檔案(在本文中將這些裝置稱為USB裝置)。
可使用的USB裝置的類型和使用方法具有下列限制。

可使用的USB裝置

USB標準 USB 1.1 / USB 2.0
傳送速度 全速(最高12Mpbs)
USB等級 大容量記憶等級(MSC裝置)
USB子類化 SCSI
協議 Bulk Only(批量傳輸)
供電電流 最大1A

USB大容量存儲等級:
USB裝置是電腦可以作為外部存儲識別的裝置,無需使用任何特殊驅動程式或應用軟體。

請向銷售人員確認您的USB裝置是否符合USB大容量存儲等級規格。

如果使用不兼容的USB裝置,將導致播放異常或顯示音響檔案異常。
即使使用符合上述規格的USB裝置,由於USB裝置的類型和狀態,音響檔案可能無法正常播放。

有些USB裝置對某些功能限制使用。

無法保證每個USB裝置都能夠正常運行和獲得正常供電。

關於USB裝置的連接方法

不得將USB裝置與面板上的USB連接器直接連接。請使用連接線連接。

連接USB裝置時,建議使用CA-U1EX(最大500mA:選購)

當使用不兼容USB裝置的其他連接線時,無法保證正常播放。如果使用總長度超過5m的連接線,將導致發生異常播放。

不得透過USB集線器連接USB裝置。

請將USB裝置安裝在不妨礙正常駕駛的位置。

不得將USB裝置長時間放在汽車內, 否則直射陽光、高溫等將導致發生變形或損壞。

請對在本機使用的音響檔案備份。由於USB裝置的操作狀態,這些檔案可能被刪除。
對於因存儲的資料發生的意外刪除造成的任何損壞,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
不使用USB裝置時請蓋上連接器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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